 关于开展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团委、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团工委,张家界航院团委: 近10年来,在市区县委宣传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紧密配合下,“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已经评选了3届。该活动的开展对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效地发挥了青年人才的示范效应,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各族各界青年建设张家界的热情,更有效地培养、发现、团结优秀青年人才,不断优化青年人才成长的环境,促使大批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青年联合会、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市信息中心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表彰在全市各条战线上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宣传推介他们的优秀事迹,努力展示张家界杰出青年的良好形象,以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大胆创造,积极奉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发挥青年人才的优势和作用,引导和团结广大青年在把张家界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亮丽的青春、无悔的青春、永恒的青春。 二、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38周岁(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户籍在张家界市以及在张家界市学习、工作或生活3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道德高尚。 3、热爱张家界,积极投身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或为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青年联合会、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市信息中心联合主办。 成立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办公室设团市委)。 成立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市委有关部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从2003年12月22日起全面启动,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个阶段:推荐人选(12月22日-2004年2月28日) 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从本地区、本系统的先进青年中推荐最优秀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个阶段:确定候选人(200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对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进行考察。组委会再根据推荐对象的考察情况,并考虑区县、战线分布等因素, 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第三个阶段:候选人公示(2004年4月1日至4月15日) 通过张家界日报、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将20名候选人及其优秀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处理建议提交组委会。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2004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组委会主持召开评委会,在听取评选办公室评选活动情况汇报和候选人考察情况的说明、候选人公示情况介绍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得票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他参评候选人获“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第五阶段:表彰推介阶段(2004年4月21至5月30日) 召开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表彰暨事迹报告会,编写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典型事迹集,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 五、表彰奖励及宣传 1、活动主办单位联合下文,并召开大会对“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并举办“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先进事迹报告会。 2、在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开辟专栏,予以系列报道。 3、编写《青春无悔一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风采录》。 六、工作要求 1、推荐呈报工作以区县、市直为单位进行, 由区县团委、市直团工委具体负责落实。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各区县分别推荐4名候选人,市直团工委可以以战线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战线推荐1名候选人。要注重活动参与的广泛性和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广泛宣传发动,推荐人选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基层及生产一线的普通青年群众、旅游从业人员和个体私营业主。 2、各区县、市直要分别对本单位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认真的考察,广泛听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政法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填写推荐意见书。 3、推荐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报送统一格式的30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简介材料各3份。②近期两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和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所涉及的奖励证书的复印件。④个体私营业主、企业单位法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的纳税状况证明、工商部门的经营状况证明、金融部门的资信证明。 4、各单位要在2004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团市委(市委办公楼6楼)。联系人:金则胤 刘利欣,联系电话:8222243。 特此通知。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青年联合会、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市信息中心 2003年12月22日 附: 第四届“张家界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顾 问:邓治平 市委副书记 陈美林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主 任:田华玉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书记 副主任:覃遵江 中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副处级纪检员 曾维生 张家界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饶以东 张家界市人事局副局长 卢小珊 张家界日报社副社长 汤先胜 张家界电视台台长 易发桥 张家界市信息中心主任 杨余茂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副书记 委 员:金则胤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学校部部长 郭铁军 中共张家界市委宣传部正科级干部 桂永忠 张家界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蒋映明 张家界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主任科员 卓志华 张家界日报社编辑部副主任 李培其 张家界电视台新闻部主任 周志强 张家界市信息中心干部 刘利欣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未保办干部 办公室主任:金则胤 共青团张家界市委学校部部长(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