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起执行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会议展览服务业”的行业代码改为L7292。
2011年11月,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发展壮大出版发行、演艺、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2011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四节“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中规定,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
2011年2月,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财行〔2011〕2号)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部)两级审批制度,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不得在同一时间或短时间内举办主题相同或类似的国际会议。要统筹考虑会议规模、经费开支和预期效果,确保取得实效。不得竞相抬高国内外会议代表的规格,不得相互攀比。按照会议标准制定经费预算,我方负担的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经常举办国际会议的城市,应当实行会议定点管理。外方参会人员除特邀代表外,其他人员往返路费及食宿费一律自理。
2011年2月,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调查清理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