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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概况——地理环境(三)

2012年05月04日 来源:www.33519.com 编辑:3351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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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  口

    第三节 人口与民族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湘西自治州按普查口径登记的常住人口为246.36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与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229.49万人相比,10年间共增加16.87万人,增长7.35%。

  民族人口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州共有43个民族成分。按行政区域管理口径统计,2005年末,全州在册人数为268. 34万人,其中汉族67. 48万人,占总人口的25.15%:少数民族200.86万人,占总人口的74.85%。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土家族110.59万人,占总人口的41.21%;苗族88.61万人,占总人口的33.02%;另有回族8424人,瑶族2349人,侗族约2000人,白族约1800人。其他36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均在400人以下,有22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不足10人。土家族苗族,是湘西自治州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

  人口密度 按2000年“五普”统计(下同),湘西自治州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59人,比湖南省的304人少145人。

  家庭户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62.7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40.74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8人,比“四普”时的4.22人下降0.42人。

  城乡人口 全州总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8.67万人,占总人口的19.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7-53万人,占80.23%。农业人口为205.70万人,占总人口的83.84%;非农业人口为39.64万人,占16.16%。

  年龄构成 O~14岁人口为70.14万人,占总人口的28.49%:15~64岁的人口为158.94万人,占64.5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 12万人,占6.95%。

  性别构成 男性为127.74万人,占51.88%;女性为11846万人,占48.12%;男女性别比为107. 84: 100。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6岁及以上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4.77万人,占各种受教育人口的2.41%;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22.00万人,占11.12%;接受初中教育的62.43万人,占31. 56%;接受小学教育的108.62万人,占54.91%(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199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765人上升为1937人,增加1172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6741人上升为8938人,增加2197人。文盲人口为23.47万人,文盲率由1990年的29.38%下降为13. 33%,下降16. 05个百分点。

  二、民族

  1953年,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土家族民族成分尚未确认。在全国第二、三、四、五次人口普查中,湘西自治州分别有15、24、30和43个民族成分。

  2005年末,按绝对人口计算,土家族在8县市的分布依次为:永顺县37.24万人、龙山县28.54万人、保靖县15.95万人、吉首市9.59万人、凤凰县7.08万人、古丈县5.44万人、泸溪县5万人、花垣县1.74万人。苗族在8县市的分布依次为:花垣县20.74万人、凤凰县20.56万人、吉首市11.52万人、泸溪县11.45万人、龙山县7.02万人、保靖县6.34万人、古丈县6. 33万人、永顺县4.66万人。回族主要集中在龙山县4010人、凤凰县2010人、永顺县1409人、吉首市751人;瑶族以保靖县为最多,1501人,其次是吉首市和永顺县。汉族,就绝对人口来说,以龙山县最多,为18.50万人;就相对人口来说,以泸溪县所占比例最大,为42.76%。总的来说,湘西自治州各民族处于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土家族主要集中在北半部及中部的永顺、龙山、保靖、古丈和吉首,苗族主要集中在南半部及中部的花垣、凤凰、吉首、泸溪、保靖、古丈。

  (一)土家族

  湘西土家人自称“毕兹卡”。“卡”具有“人”、“人群”、“家”、“族”之意。“毕兹”何意?有人认为是本地人,有人认为与羌戎图腾“伏羲”一致,有人认为是一种特别的网,有人认为与古代賨人的自称“艮孳”一脉相承。在汉文典籍中,土家族有多种历史称谓。先秦称“廪君蛮”、“板楣蛮”、“賨人”,秦以下称“巴郡南郡蛮”、“武陵蛮”、“五溪蛮”等等,唐宋称“溪州蛮”、“天赐州蛮”、“奖州蛮”、“辰州蛮”等,将土家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统而称之。宋代始有区别于他族的“土兵”、“土丁”、“土人”等称谓,由“蛮”而“土”,成为有着自己独具特征的较为稳固的族类及称谓。元朝土司制度建立之后,史书中有了“土民”的专指,与“苗民”、“客民”分列并举。“毕兹卡”的“卡”在民间更多的理解为“家”。与“土民”相对应,民间出现了“土家”这一口头用语。较早见于文字的,恐怕是永顺人彭勇行(1835-1892)的“竹枝词”:“新春上庙敬彭公,唯有土家大不同。各地咿嗬同摆手,歌声又伴呆呆都。”

  关于土家族族源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30年代始有文章涉及。50年代民族识别中,出现了一批关于土家族来源的专论和调查报告。80年代后,掀起了对土家族源流研究的热潮。90年代后,对土家族源流的研究日趋全面和深化。有关湘西土家族族源,有巴人说、土著说、賨人说、乌蛮说等诸说。尽管诸说并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先秦至今两千多年间,土家人一直生活在湘鄂渝黔边的万山丛中,再没有大的迁徙,大约自五代以后,这一稳定的人们共同体,逐渐形成为单一民族,即今天的土家族

  1.语言文字

  土家族有自己的语言,土家人自称为“毕兹煞”,即土家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比较接近于彝语支的一种独立的语言。

  清人引元人语说,湘西土家邑里“言嗢咿不可辨”,五溪“咀咿之声往往皆是”,可见,元时土家语与汉语截然不同,且使用面相当普遍。清“改土归流”后几十年里,“土民言语呢喃难辨。近开辟渐久,能道官音者,十有五六”,土家人对内使用土家语,对外使用汉语作为社会交际工具。1956年,据潘光旦口头询问调查所得:“一般‘土家’人中,60%以上都会说土家语;在‘土家’人聚居最密集的区域里,会说土家语的则占90%以上。”据叶德书调查统计,1990年,湘西自治州完全用土家语作交际工具的有16万人;土家语和汉语兼用、以汉语为主的有20多万人,这些人仅在本乡本地使用土家语,一旦离乡离土,则完全使用汉语。邓佑玲对龙山、永顺、保靖、古丈、泸溪等县调查统计后认为:20世纪末,“在上述土家语保存使用状况较好的地区,目前土家语的实际使用人口不足10万人。”我们认为,上述历次调查数据是基本准确的。

  为发展土家族聚居区的文化教育,开展“土家·汉双语教学”和承传民族优秀文化,1983年,吉首大学彭秀模、叶德书,接受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的意见,创制了《土家语拼音方案》。1986年,土家·汉双语双文接龙教学实验在龙山县坡脚乡开始实施。

  2.风俗习惯

  服饰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清“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服饰的特点为:短衣短裙,花边如云,高髻螺鬟,刺花头巾,喜垂耳圈,赤足身轻。

  “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服饰被强令改制而逐渐发生了变化。清雍正年间,知府、知县颁布的檄示、禁令中有“服饰宜分男女”、“示禁短衣赤足”、“示禁白布包头”等项,化导土民“分别服制”。散处山谷间的土民,大概直到嘉庆年间才“分别服制”。但仍保留着土家族服饰的母题。这时,土家族服饰的特点为:

  男性服饰。变化最快的是包头白布改为黑布,后进化为青丝帕,但额前仍保留“人”字形特征,有的地方还在左耳留两寸长的帕头。其次是着鞋袜。三是上衣早先为“琵琶襟”,后改为老年男人内穿对襟衣,外罩满襟衣;中、青年男子着对襟衣,裙改为长裤。衣、裤仍镶花边,喜青、蓝、白三色。湘西自治州博物馆现藏一件清末土家族男子“四喜衣”,宽衣大袖,对襟立领,黑色,襟沿、下摆压浅蓝条,两肩前后、胸、衣角、两腰开衩处均饰如意头,为大镶大沿如意头马褂。

  女性服饰。中老年妇女包青头帕,成“锅螺圈”形。姑娘垂长辫,扎红头绳,搭挑花方巾。脚着鞋袜,绣花,不缠足。衣为短领右开襟,肩、襟沿、袖口、下摆镶边或绣花,根据花色繁简分为“银勾”、“外托肩”和“内衣”三式。这花边,古老的当有织锦花边。南宋·朱辅《溪蛮丛笑》释“溪布”日:“绩五色线为之,文彩斑斓可观,俗用为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称为峒巾。”清·彭施铎《无愁女儿》称:“无愁女儿正垂髫,结伴机窗织锦绦。忽报深山峒菌长,背笼同过自生桥。”“锦绦”,即为丝线编织的带子。这带子当用为勒额、束腰、作花边。妇女下衣先为裙,后以裤为主取代裙。湘西自治州民族研究所所藏清末土家族女子八幅罗裙,为素白色,以青布条勾棱成8幅,即前、后中间各1大平幅,左、右两边打褶各3小幅。下摆与大平幅中下部贴稍宽黑布条。每幅均用数纱工艺绣3组花,前后对称,左右对称。整件裙黑白相间,棱角分明,主题突出,庄重朴实,工艺精湛。

  为保存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族风情旅游,2002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对土家族苗族服装进行改革。其总体构思是:保持传统特色,吸收现代气息,具有明显标志,参人民间工艺。经多次评审修改,确定土家族女子服饰特征为:织锦头饰配银器;上衣立领右开襟,云肩、襟沿、袖口、下摆滚花边,以阳雀花为主题图案,腰饰如意勾;下衣为八幅罗裙。土家族男子服饰特征为:人字形青丝帕,对襟衣配长裤,罩织锦马甲,以八勾和如意勾为主题图案。后经推广,在湘鄂渝黔边区普遍受到欢迎。

  饮食湘西山多田少,食粮以稻谷、玉米为主,杂以麦类、豆类、小米和红薯。饭食中土家人最喜粑粑,往往在节日前做出许多,节后还可食用一段时间。俗话说“二十八,打糍粑”,过年家家户户打糍粑、舂粉粑、炸油粑,三月清明揉蒿子粑粑,四月八像过年一样做不少粑粑,五月端午包粽子,六月六吃新推包谷粑粑,秋收后做糖馓。定亲送耳朵粑粑,起屋甩梁粑粑。不同的节庆做不同的粑粑,粑粑与土家人的节庆生活密切相关。

  土家人喜种蔬菜,是种植蔬菜的高手。蔬菜品种多,四季吃新,尤以酸辣为特色。“五味喜辛,每食,不离辣子。盖丛岩邃谷,水泉冷冽,岚雾熏蒸,非辛不足以温胃和脾,故群然资之。”夏秋食鲜椒,冬春食干椒,一年四季都有酸辣椒——包谷酸辣子、糯米酸辣子、轧辣子。除此之外,大部分蔬菜亦可加工成酸菜,有大蔸酸、萝卜酸、青茶酸、白菜酸、豇豆酸、洋姜酸,还有酸肉、酸鱼等等。山村人家,每户都有几个、十几个土坛子,腌制各种酸菜。

  肉食中以腊肉最具特色。以五谷杂粮、蔬菜野菜喂养的武陵黑猪为制作腊肉的最佳肉选。过年时家家户户杀年猪,砍成巴掌宽的块,趁热抹盐、花椒,入缸腌十天半月,挂于炕架,微火慢熏一月两月。土家腊肉红中透亮,香而不腻。

  过去,土家人终日劳累,不得温饱,故以食为天,见面的第一句话便是问“吃饭了没有?”同时在饮食方面形成了诸多礼仪。走亲访友,看望丈人,必以腊肉、糍粑、糖馓、面条为礼品。贵客至家,少不得腊肉,且要将腊肉切成巴掌大小,称“乌龙过江”,以示主人的豪爽,客人的尊贵。

  改革开放以后,土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宽裕,在饮食上越来越讲究,形成了一些颇有影响的名店、名菜。精典菜肴、名点有土家腊肉、合渣、酉水河韭菜桂花鱼、华塘坝片片鱼、泽家湖羊肉、保靖杠子面、王村米豆腐、洗河豆腐、万坪大蔸酸等等。

  居住湘西土家族村落,在“改土归流”之前,几乎都是单一民族的氏族村落,同姓同宗为一寨,常以姓氏或土家语作寨名。“改土归流”之后,由于杂居局面的扩大而发展成为多以地名作寨名。村寨“散处溪谷,所居必择高峻”。

  民居以木构穿斗房为主,柱以粗为荣,具有粗犷之美。因雨水较多,屋面盖小青瓦,坡水取9:5值,出檐喜宽。一般以平房居多,四排三开间。中间为堂屋,门坎高而宽,大门四扇,高齐屋梁。堂屋是祭祖先、迎宾客和办理婚、丧事场所。堂屋两边房叫“人间”,以中柱为界隔成两小间,前半间做伙堂,后半间做卧房。伙堂设三尺见方的火坑一个,内置三脚架,上吊一木炕。火坑是做饭、取暖、熏腊肉的地方。在正屋左右两边,习惯接一个“马屁股”与“偏刷屋”,作打灶、安碓磨和猪牛栏及厕所之用。到土家做客,切忌踩门坎,更不能坐或蹲在门坎上,也不能踩三脚架,有欺主之嫌。

  土家民居,最具特色的是转角楼,俗称吊脚楼。择正屋一头(或两头),与正屋垂直向外伸延出几组排架,形成千栏式楼宇建筑,即“转角楼”,多为二层。拾级而上至楼,有房,矮小的对子门,两侧放小格子窗棂,为闺房。廊是由落地柱向外挑出的挂柱形成的过道,有单面的、双面的、三面的乃至四面设廊的。四面设廊的称“跑马楼”。转脚楼的挂柱下,饰木雕金瓜。连接挂柱的是“眉毛枋”,既利于采光,亦增加美感。

  土家民居的特色为:八字朝门青瓦屋,飞檐翘角转角楼。

  土家人建造房屋,有很多讲究:未动土木前,请风水先生架罗盘看龙脉,屋场正对面最忌有白色照面的石壁,认为白崖是白虎居住的地方,俗言“白虎对堂坐,无灾便是祸”;也忌子午向,有“坟打(对)尖山屋打(对)垭”之说。砍屋柱时先祭山神,第一棵树要倒向东方。木料中以梁木最为讲究,且要偷砍别人家的。竖房时也以上梁最隆重,有上梁词、甩梁粑等神圣而欢快的场面。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思的增强,土家人建房发生了很大变化,以砖混结构的楼房取代了木结构的平房。

  节  日 土家族除过汉族的一些节日外,还有本民族的传统节日。其节日活动,与祭祖、农耕和战争密切相关。

  过年。“土人度岁,逢月大,以二十九为岁;月小,则以二十八日。”比汉族提前一天。其由来有多种民间传说,都与军旅生活有关,说是提前一天过年后,第二天就要出征对敌作战。过年从腊月初开始忙活,杀年猪、熏腊肉、推豆腐、打糍粑,这是必办的年货。过年这天,要用甑子蒸饭,用大锅煮“合菜”。吃年饭时间各地不一,有的天不亮就吃,有的在上午,有的是下午,有的晚上才吃。这天,要在房屋柱头上插松枝、梅花,堂屋里扯麻布围帐,给家畜、果树喂年饭。到了年三十这天,白天给亲人坟上送亮,晚上烧旺火守岁,子夜“抢年”,除放鞭炮外,还要开大门、舂碓、推磨、敲仓门、挑水、敬四官神,祈求大吉大利,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正月初一不出门,初二开始拜年,初三观游艺,直到十五,闹完元宵,  “吃了爬坡肉,各自找门路”,过年才算完结。

  舍巴日。俗称“摆手节”,祭祖调年活动。在摆手堂举行,时间多为正月,为时三天。摆手堂供八部大神或彭公爵主、向老官人、田好汉神像。堂外坪场中央竖旗杆,杆顶立仙鹤,挂龙凤旗。举行摆手活动时,先由梯玛主持扫邪安神仪式,众人单腿跪地,齐唱请神歌。然后跳摆手舞、演茅谷斯。“锣鼓一响,脚板发痒”,人们在掌堂师的带领下,绕场而舞。其内容表现民族迁徙、狩猎征战、农桑耕织等。近年来.舍巴日被利用整合,成为民族风情的展示会。

  跳马节。求土地神保佑五谷丰登。正月十五后的第一个“马日”举行。用篾条、被单、棕叶等扎马身,马腰留孔,便于套在骑士身上。骑士头戴草帽,手举战刀,以跳代跑,冲进跳马场。先祭祖、祭土地神。然后进行跳马表演,马队模仿骏马的各种动作,有紧张激烈的战斗场面,有轻松自在的娱乐嬉戏。表演完毕,将“战马”送到水边,土老司念送马经,烧“战马”,献给土地神。

  四月八。土家族的一个大节。其来历有多种传说,或说是与民族迁徙有关,或说是与水牛救命有关,或说是婆婆神嫁毛毛虫的日子。有过四月初八的,有过四月十八的,统称“四月八”。光绪《龙山县志》云:“土人以四月八为大节,作粢宰豕,脱为大脔,掺糯米蒸之。享先祖毕,环坐啖之,兼食客。”

  六月六。土家族过小年,吃新、祀祖节。一说是姑妈节,二说这天是先祖来湘西定居的日子,三说是纪念茅岗土司覃重蒙难的日子。这天,要杀猪、打粑粑、推豆腐,接出嫁的女儿回家“歇伏”。举行以祭祀祖先为主的摆手活动。

  七月半。土家族七月半,是过古历七月十四日,祭祀因战争而流入云南终身不归的先祖。从月初到十四,每晚在神龛前供酒肉和新鲜五谷;十四晚,在大门前烧纸钱,到离家较远的地方“洒鬼稀饭”,给祖先盘缠去赴“云南大会”。

  婚 嫁 土家族婚嫁,从请媒求亲到新婚夫妇转脚,其间经过放话、合八字、响火炮、定亲、打节、打嫁奁、开脸、哭嫁、接亲、拦门、三茶六礼、陪十姊妹、陪十兄弟、找莫米、辞香火、甩筷子、背亲、去轿煞、抬轿、拜土王庙、跨七星灯、拜堂、揭梦帕、洗和气脸、闹洞房、陪送亲客等等几十道程序,仪礼繁多,道道讲究。这其中既包含有对女方的尊重,又有风趣的娱乐活动,还有巫风巫术的展示及古老婚俗制度的再现。这里略举一二。

  唱媒。媒人去女方家说媒提亲,要抱一把伞,俗称“团圆伞”,并以歌“唱媒”:“太阳晒得圯脚杆,我做梦爬火焰山,喜鹊喳喳吵醒我,它讲你屋有酒干。”女家:  “我家住在茅草窝,媒人哥哥(姐姐)你走错脚,穷家不过清淡酒,不晓能喝不能喝?”……媒人:“瞒千瞒万莫瞒我,你家有个美娇娥,她鼻子和爷一个样,眼睛硬是娘脱得壳。”女家:“翅膀最硬是雁鹅,嘴巴最狠是媒婆,猴子上树你哄下来,岩头包包你哄得活。”对歌,能拉近人的情感,说合一桩婚事。唱媒,是土家媒人的基本功。

  哭嫁。结婚,本是人生中最大的喜事,但有感于即将离开亲人、朋友和熟悉的环境,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姑娘是愁喜交加、亦喜亦愁。喜,埋藏在心底;愁,就哭出来吧。这哭,也讲究学问,是在“歌为曼声”中振振有词地“泪随声下”的哭。这词,是“恋亲恩,伤别离”之词。为嫁而哭,为嫁而歌,这便是“哭——嫁——歌”。土家姑娘出嫁前七天或十天半月、多的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开始哭嫁。哭时新娘为主角,与亲人、朋友轮流对哭,从而有“哭父母”、“哭姊妹”、“哭梳头”、“哭辞祖宗”、“哭上轿”等等,洋洋万言,无有重复,堪称哭嫁歌后。哭嫁在晚上,卧房中,陪哭者与新娘执巾抚面,抱头对哭。

  拦门。接亲队伍来到新娘家朝门前时,被女家族人用一张大桌子拦住。女家内管站立桌首拦门,男家礼官对桌而站闯关。有歌日:“花花轿子来接亲,一张桌子拦大门,男女各请巧舌汉,盘天盘地盘古今。”若礼官被盘住,便须钻桌而人;若内管被盘输,则搬桌让路。一般情况是盘答应对尽兴而止,握手言欢,搬开桌子不算输,闯过关的也未赢。盘答应对之词,称“拦门礼词”。

  找莫米。接亲队伍中,有一群未婚青年男子,其间一个作为新郎的代表人,土家语叫“莫米”。黄昏时节,在新娘家的院坝中,陪嫁女们(皆为未婚姑娘)把手板抹满锅烟灰,瞄准她认为是“莫米”的小伙子发动突然袭击,放肆往小伙子脸上抹锅烟灰。小伙子被抹成大黑花脸后,用手板将黑灰抹下来,又反往姑娘的脸上抹去。少男少女,扭成一团,嘻嘻哈哈,兴高采烈。这既是对庄严、悲伤的出嫁场合的游戏化,又是姑娘、小伙子趁机物色意中人的一幕喜剧。

  礼仪

  见面问候。平辈相遇,要互致问候:“你从哪里来?”或“你到哪里去?”若刚好在吃早、晚饭时间,则问“你吃饭了没有?”晚辈遇长辈,由晚辈先叫长辈。若遇生人,会主动相问:“你到哪里去,找哪个人?”一切皆朴实,无华丽之词。

  待客。客人至家,迎入堂屋,搬椅子让座,先送几皮烟叶子,若在冬天、春天里,然后泡一碗糖馓,若在夏天、初秋,则冲一碗甜酒以解渴。不管远客近客、熟客稀客,均要诚心留下吃饭。主菜为腊肉,切成巴掌大块,以示对客人的尊重。若无腊肉,则以新鲜肉炒辣子,主人劝菜时说:“吃海椒(辣椒),吃海椒!”你千万不要以为主人真叫你吃辣椒,其实是主人谦虚的说法,请你吃肉。酒劝喝好而止,肉与饭非劝吃饱不可。客人起身辞行,主人要送至朝门外。

  待师。学生路遇老师,驻足鞠躬,高喊:  “破嘎岔(老师好)!”过年过节,学生要给老师送食品、柴火。老师家有大事,家长都会主动前来帮忙。

  红白喜事。接亲嫁女、生儿育女、过寿、起屋安门称红喜事,老人过世称白喜事。一般情况是“红事要请,白事不请(自来)”。接亲嫁女主人需上门邀请,不请者不来。来者送礼,称“添箱”。生儿育女第一个报家婆(外婆),其他亲戚朋友会主动上门送礼祝贺,称“看月婆子”。主人留客人吃红鸡蛋、糖馓饭。起新屋,请人帮“白工”,亲戚朋友送匾、联、彩、梁泡和钱粮,俗称“镶火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家族祝寿越来越流行。土家族死了老人,由热心入主动通报亲戚朋友和全寨人,人们不请自来,哪怕是平日很少走动的人家、甚至是有过节的人家,也会自动上门志哀、送粮送钱送祭帐。能人帮助料理丧事,青壮年争着抬丧。

  禁忌

  忌言。节日、喜庆和出门禁说不吉利的话。

  忌行。腊月二十九,不准做针线活,不准洗衣。吃年饭时不准泡汤,否则来年会大水冲垮田坎。年三十不准吃粑粑,否则会长疱。正月初一不洒水、不扫地,免得将财气扫出门。清明、立夏、四月八禁止用牛,否则牛会生病。一、四、七、十月的蛇日,冬月的鸡日,三、六、九、腊月的牛日均视为红煞日,忌出远门,有“出门遇红煞,一去不归家”之说。

  日常忌事。禁在孕妇家中随意动土、钉钉子、搬床铺及敲敲打打,怕惊动胎儿而坠胎。

  禁孕妇上树摘水果,说是来年不接果。

  禁到新生婴儿家借东西和接火种,否则婴儿爱哭或夭折。

  禁坐大门坎,有欺主之嫌。

  忌站在他人背后吃饭,否则他人便“背时”。

  不准与人家少妇坐在一条凳子上,不准与人家闺女开玩笑。

  忌半夜三更向人家借钱借物,谓之“夜晚不出财”。

  不准踩灶和三脚架,不准将衣物放在灶上,不准用灶煮肉,说是侮辱灶神。

  不准扛着锄头和挑着粪桶进堂屋,不准将撮箕倒扑在堂屋中间,这些是埋人的迹象。

  不准在家中吹口哨、打呜呼,怕引来鬼及引起火灾。

  不准未婚男女吃猪脚叉,说是找对象易被“叉脱”。

  不准用手指头指幼小的南瓜,否则瓜便枯萎。

  七月蛇进屋不能打,只能赶走,说是祖先的化身来看望后辈。

  看见蛇交配,要先对树讲,然后才能对人讲,否则不利。

  3.宗教信仰

  土家族信仰民俗尚处于原始宗教阶段,多神崇拜,万物有灵,信奉祖先,相信梯玛

  迷信诸神土家人认为,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皆有生命,山川河谷、树木花草、鸟兽鱼虫,皆有灵性。山有山神,地有地神,树有树精(神),种粮有五谷神,植茶有茶神,渔猎有梅山神,行船有河神,六畜兴旺有四官神,看护小孩有阿米麻妈(姑姑),家中还有灶神、仓神等等。神灵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无时不祭。“每岁三月,杀白羊,击鼓吹笙以祀鬼;四月十八日、七月十五夜,祀祖;九月九日,合寨宰牲,祀重阳,以报土功;十二月二十八日夜,祀祖,名日祭鬼。……歌丧哭嫁,崇巫尚鬼。”如今,科学文化的普及提高,土家人对“鬼神”报以“信则有之,不信者无之”的乐观态度。

  信奉祖先首先是信奉民族之神——八部大王和向王天子。传说白虎娘娘派仙鹤植楠木生阿把、阿捏,阿捏食茶叶生八男一女。八个儿子经龙母哺乳、凤姐遮雨长大成人,有过人的本领,各自在酉水岸边开辟一块地方,蕃衍子孙。后人称他们为“八部大王”。“八部”亦即“拔铺”,土家语祖父的意思。过去,湘西土家地区多建有八部大王庙。保靖县碗米坡镇水坝村八部大王庙称“首八峒”,其残碑日:  “首八峒,历汉、晋、六朝、唐、五代、宋、元、明,为楚南上游……故讳八部者,盖以咸镇八峒,一峒为一部落。”其联云:“勋优垂简篇驰封八部,林爽式斯土血食千秋。”如今,土家人祭祀八部大王时,仍然用的是带毛沾血的生肉作祭品。关于向王天子,一说是巴氏子务相,一说是向老官人。八部大王、向王天子,象征着土家族远古时期部落首领,代表了全民族的远古祖先,被全体土家人视为民族之神。

  其次是信奉地域之神——土王。湘西地区,长时期为羁縻之州、土官治所、土司治地。土司在生为土皇帝,同时集族权、神权于一身。死后升为祖先神,建高堂祀之。“土俗各寨有摆手堂……神为旧宣慰、社把,如彭王、田大汉、尚老官人云。”土王神不仅住高堂大庙,还亲临各家各户,“每逢度岁,先于屋正面供已故土司神位,荐以鱼肉”。摆手堂祭土王,一般在岁初。祭时,先祭祖,再祭土王,然后击鼓鸣钲,跳舞鸣歌,娱神娱人。

  第三是信奉自家之神——家先。家先的神位远低于土王,“土民供土司某神位于堂上,陈以酒醴鱼肉,而置己祖先柱于门后。”民主思想传人湘西后,家先取代土司神位而置于正堂——家先神龛,布置与汉俗基本相同。同时,门后之位由四官神接替。土家人认为家先神无时不在,无处不有,逢年过节要敬,初一十五要敬,接亲嫁女更要敬。

  相信梯玛梯玛,土家语直音,意为敬神的人。梯玛为宗教仪式执行人和主持人,是土家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他们熟悉古土家语,精通土家族历史掌故、音乐舞蹈、风俗习惯以及药医药理、绝活异术。在土家人心目中,梯玛亦神亦人,备受尊重。

  在湘西自治州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中,除了根深蒂固的原始宗教外,从古代至近代,先后传人了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人文宗教。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宗教工作十分重视,州、县市都单独成立有宗教事务局,专抓宗教事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务院2004年11月发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积极落实宗教房产政策,规范宗教场所管理。2005年末,全州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53处,其中寺观教堂123处,(佛教106、基督教5、道教1、民间信仰11),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230处(佛教51、基督教12、道教148、民间信仰19)。

  (二)苗族

  湘西苗族自称“果雄”。明清以来,史籍泛称其为“红苗”。根据有关史料记载,苗族与九黎、三苗有着一脉相承的族源关系。九黎,中国远古时代的一大部落联盟。大约在距今5000年,兴起于江淮和黄河下游一带地区。三苗是其部落之一。九黎的首领叫蚩尤,是一位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黄帝、炎帝与蚩尤涿鹿(今河北省涿鹿县)一战,蚩尤败北,其遗民大部退居于江淮和长江中游地区。因此,“恫恫不寐,众念徘徊”。在今湘西苗族地区不知留下了多少崇敬和怀念先祖蚩尤的习俗和传闻。物换斗转,历史嬗递。九黎遗民在退居于长江中下游后,又建立起一个新的部落联盟——三苗。它拥有“左洞庭,右彭蠡”的广大地域,曾与尧、舜、禹展开了多次的抗衡,后被禹所灭,大部分苗民迁居于西南的深箐之中。据苗族口碑资料,这一时期有不少苗族先民,分别从鄱阳湖、洞庭湖一带出发,沿着沅江,经武溪进入湘西定居,从而奠定了部分苗民在湘西繁衍生息的格局。此后,还有部分苗族自贵州迁入。他们的迁入,增添了湘西苗族的人户,同时增添了湘西苗族的神奇风采。

  1.语言文字

  湘西苗语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语东部方言。湘西苗语可分为两个次方言,即湘西东部次方言和西部次方言。东部次方言通行在泸溪县的西部、吉首市的东部、古丈县的东南部、龙山县的南部和永顺县的东部等地。西部次方言通行在凤凰、花垣、保靖等县的所有苗区和吉首市大部分地区、古丈县西部。

  历史上苗族民间曾有不少人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些有如越南“字喃”式的文字来记录苗语。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板塘苗文、古丈苗文、苗语速写符号、老寨苗文。

  为了给苗语东部方言区的广大苗族人民解决学习文化的困难,1956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在贵阳市召开苗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创立了《苗语东部方言文字方案》(草案)。这套文字方案以拉丁字母为书写符号,以花垣县吉卫乡腊乙村的苗语为标准音。

  2.风俗习惯

  服饰湘西苗族服饰由来已久。据东汉应劭《风俗通》、晋干宝《搜神记》和范晔《后汉书·南蛮传》记载,早在4000多年前的高辛氏时期,迁居于州境武山地区的苗族先民即创制了“皆有尾形”的苗族原始服饰。湘西苗区理应被认定为苗族服饰的发源地和摇篮之一。

  湘西苗族支系多达20余个,其中又包括了若干的亚支系,这一格局导致了湘西苗族服饰款式及风格多样化的特点。他们在湘西这块有限的地盘上长期共存,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吸收,最终形成了一型(湘西型)、三式(花垣保靖式、凤凰松桃式、吉首泸溪式)的服饰款式。这些款式既传继了苗族古代服饰的母题,又独具多个苗族支系服饰的风采,这在国内的其他苗族地区是不可多见的。

  湘西苗族服装饰纹富于幻想、创意,纹彩斑斓,寓意深刻。它承载了湘西苗族数千年的历史文化印记,描绘了湘西苗族的生产生活情景,是一部湘西苗族有形可感的历史文化巨卷。

  湘西苗族服饰,工艺精湛,品种齐全,从纺织印染到加工制作,无一不具有其独到的技术流程和特殊的审美情趣。其用于面料的苗锦(即峒锦),是中外闻名的服饰特产,唐宋年间即已成为湘西有名的贡品;花带是湘西苗族服饰的独有佩件,为世人青睐;蜡染服饰无异于湘西苗族古代的“迷彩服”;银饰更是湘西苗族服饰一绝。一首清代的苗疆竹枝词写道:“对对银圈戴满肩,谁家娇女正蹁跹?乍听山外歌声起,天上飞来赤脚仙。”将一群佩戴银饰、穿着一新、行走在山道上的苗家妇女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

  饮食新中国成立以前,湘西苗区地瘠民贫,苗民的饮食简而又少,难以与通都大邑的人户相比。但山川清淑之气,钟于人,亦钟于物,使苗民养成了一系列颇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饮食习俗,且有不少天然食品为天地间所绝无仅有。至今,这些习俗仍得到传承和保留,不少天然食品的生产已粗具规模并逐步走入产业化的轨道。

  苗家喜爱酸食。在民间有“三天不吃酸,走路打‘捞窜’”的传言。他们善于制作酸食。如制作酸鱼,做法是挑选半斤左右的鲜鱼,洗净颊鳃,破肚去脏,置于坛中,待一两天后即取出放于筛中阴晾,干水即收,再把糯米粉、辣椒粉和其他佐料放于鱼腹空腔,然后将鱼密封于坛中。其保鲜期可长达数年之久,是苗家招待宾客的一道常备佳肴。猪肉腌酸与此法相同。蔬菜类腌酸忌用食盐。

  苗家喜爱野生的绿色食品。如河中的桃花虫、山中的蕨、葛、枞菌、桐菌、草菌、荞粑菌,石上的地木耳,还有白蒿菜、糯米菜、鸭脚板等众多的野菜,真是品种繁多,难以数计。以前,这些绿色食品为城里人所不值一顾,而今却成为市场的抢手货和招待贵宾的特色食品。

  苗家喜爱生食。如惯饮井水。史载:“苗人饮岩浆水,性寒,能解胎毒。”今人喜饮矿泉水,实与苗俗无异。此外,酸鱼、酸肉、酸菜等酸系列食品,苗族亦能生而啖之。旧时,此俗被视为“野蛮”,并被恶意夸大或误解为“茹毛饮血”,其实,却是苗族“淡食”习俗的表现。用当今的科学眼光分析,苗族的生食习俗自有其特殊的营养和卫生价值。

  苗族与土家族世代为邻,亲如一家,很多饮食习俗与土家族无异,故此不再赘述。

  居住湘西苗族的村寨大都建在高山上、深谷中。用屈原在《涉江》里写他经过泸溪时所见的景象“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穴之所居;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来描述苗族人民的居住环境是十分恰当的。

  在清代“改土归流”以前,苗族人民多以氏族聚居,故一寨同姓,十分普遍。“改土归流”后,汉族移民杂居苗地,才出现一村一寨有多个姓氏的变化。

  苗语称住房为“堡”。直至现在,花垣、凤凰县境的苗寨尚有以土为墙、以石板为瓦的房屋建筑,可算是一种古风的传承。其后才逐渐出现以木杈搭架,用茅草、杉皮和稻草盖顶的茅屋。再后,发展为建造三柱四挂、五柱六挂、五柱八挂、三柱六挂的瓦房。就其间数而言,有一间、二间、三间,直至七间为一栋者。其中以四排三间、五柱八挂的瓦屋最为普遍,并常配有厢房或偏厦一类的建筑。

  屋内布置以用途而论,分为卧室、火床、堂屋、灶房、杂物房、猪圈和牛栏等。正屋正中一间为堂屋,后小半部为卧室。右侧的一间为火床,铺以地板,围火塘一口。火塘的右边为“杭果”,意为祖先神灵之座位,来客和女性及小孩不能在此方位就座。火塘中放有铁三脚一架,用于置放煮饭、炒菜的餐具。这一三脚架传说是火神的化身,绝对禁止用脚踩踏。火床的后方为主人的卧室。堂屋左边的一间,靠前为灶台,靠后为谷仓。厢房或偏屋多设有磨、碓,并在其间建有猪圈、牛栏、厕所。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苗族民居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苗乡不但修建了大量的传统木瓦房,而且建起了现代化程度较高、装饰精美的小洋楼。

  婚姻苗族青年恋爱是比较自由的,父母不多加干预。他们通过赶场、赶秋、樱桃会等在交际场合相识后,便开始了苗家独特的以歌传情、以歌为媒的恋爱生活,如果不会唱歌,那就很难登上恋爱的殿堂。青年约会一般以草标为记,路人见后应自觉回避。

  恋爱成功后,男青年便告诉父母,并请媒人前往女家求婚。其后,女方要去男方看家,了解男方家境;男方则进行“卵卜”或“鸡卜”,测算能否合婚。卵卜,就是在鸡蛋的两头各上一个小圈,将蛋煮熟,用针从两头小圈的圆心将蛋刺通,剥壳后巫师进行一番咒祝,并用一根发丝顺着针孔将蛋一分为二,若两边蛋黄蛋白均匀,则是好兆,可以合婚;反之,便通报女方,婚姻八字不合,只能认其为姨妹。鸡卜,将一只大公鸡杀掉煮熟,看两只腿骨的间隙大小长短是否一致,若一致便是好兆。以上占卜,纯属迷信,现今已无人采用。

  经过上述一番程序,男方便择定吉日,挑上酒、肉、米、面、糖等礼品登门认亲。女方要派人热情地去门外接担子。男方一般要在女家小住一晚,拜访女方的叔伯兄弟,以示敬意。

  男方在娶亲的前一年还要给女方父母拜一次大年,然后才请媒人到女方讨“红庚”(女方的生辰八字),根据“红庚”请算命先生或地理先生测定娶亲的良辰吉日。

  苗家接亲是一个十分热闹的日子。迎亲队伍吹吹打打,一路欢笑。当走到女方家门时,需行“拦门礼”,即女方先关上大门,在门内外由主客双方讲“拦门词”,一问一答,你来我往,斗智斗谋。若客人讲胜,主人则打开大门让客人进屋;若主人讲赢,客人则包上一定数量的“礼款”从门缝塞进去,苦苦要求主人行开门之恩。这一风俗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比比肚才口才,增加喜庆气氛,并无刁难之意。

  第二天凌晨,新娘哭嫁向父母辞行。出屋时,由新娘的兄弟背她出大门,两脚不能着地,有出污泥而不染之意,以示贞洁。此时“管亲郎”高举两支火把,一支留在娘家,一支擎在手中在前引路,意在让新娘一路光明,把吉祥和幸福带给夫家。

  在女方的嫁妆中,少不了有两株连根带叶的小竹,让新郎栽在房前屋后,预祝他们人丁兴旺,万代久长。

  新娘进入婆家,需从门口的一个竹筛上跨过,左脚先跨入门,预示着第一胎必生男孩;右脚先入门则生女孩。

  新娘进屋后,不行“拜堂”礼,而是坐在火塘的下方,以示对丈夫的忠贞不移。当晚,夫家在火塘和中堂燃起旺火,宾客围着旺火,聆听歌手们动听的对歌、赛歌。在新婚之夜,新郎新娘不能同宿。第二天散客前,新郎在堂中摆上一张大方桌,双方的长辈及红媒大人分两排四方就座,举行讲《苗族婚姻礼词》的仪式。讲述人为双方请来的理郎。讲述内容包括苗族的婚姻史、民族迁徙、支系繁衍等,语言优美,感情真挚,实是在吟诵一首流传千古的苗族史诗。结束后,主人设宴招待正客,送客返乡。丈夫随妻回至娘家,但仍不同宿,回婆家后才同床共枕,欢度蜜月。

  节  日  苗族的传统节日有四月八、清明歌会、三月三歌会、六月六歌会、樱桃歌会、赶秋、赶年场等。尤以四月八和赶秋两大节庆最为隆重热烈。

  四月八。是苗族一年一度的祭祖节、英雄节,也是青年男女的情人节、狂欢节。传说很久以前,凤凰有一位苗家后生亚宜在该县境龙塘河畔聚众起义,反抗封建统治,取得了多次战争的胜利。第二年四月八,亚宜不幸战死在贵州省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英雄业绩。每到农历四月八这一天,苗家人民就会身着盛装,从四面八方汇集到龙塘河畔或新约定的地点举行纪念和狂欢活动。苗民们吹芦笙、奏唢呐、打花鼓、唱苗歌、舞狮子、耍拳棍、上刀梯、椎牛,尽情狂欢,一时间,鼓乐骤起,响遏行云;苗歌开唱,声震四野;拳棍挥舞,喝彩不断,热闹非凡。

  赶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每年“立秋”这一天,为了欢庆丰收,苗族人民都要身着盛装,穿金戴银,邀朋结友,兴高采烈地涌向“秋场”,参加或观看各种民族民间文体活动。所谓“秋场”,就是恰逢立秋日赶场的那个地方。传统的秋场有吉首的矮寨,花垣的麻粟场、吉卫、排料,凤凰的勾良山,泸溪的梁家潭、潭溪等地。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接踵,以挤为乐。四周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声袅袅,笑语盈盈,打秋千,唱山歌,上刀梯,吹牛角,无所不具,热闹非凡。

  礼仪讲究礼仪,是社会交往的一项美德,它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素养。苗族人民虽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乡,但思想纯朴,对于礼仪十分讲究。

  幼辈见长辈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还是初次见面,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若是幼辈正在行走,见了老人或长辈,必须马上立定;若是幼辈正在坐着,长辈来了,应该立即起立让座。眼睛要平视,双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识的长辈,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的称其为“得纳”(大姨父),女的称呼其为“得目”(姨母);若年龄再大者,称男长者为“阿打”(外公),女长者为“阿达”(外婆)。称呼完毕,幼辈才能坐下或告辞而去。

  长辈见幼辈凡是长辈见幼辈,一般都要行点头礼。相识的按固定称谓相呼;不相识的,如果是壮年,男的可称呼其为“得那”(大哥),女的可称呼其为“阿娅”(大姐)。如果对方是幼年儿童,无论男孩女孩,都可称呼其为“得苛”(小弟弟、行纪念和狂欢活动。苗民们吹芦笙、奏唢呐、打花鼓、唱苗歌、舞狮子、耍拳棍、上刀梯、椎牛,尽情狂欢,一时间,鼓乐骤起,响遏行云;苗歌开唱,声震四野;拳棍挥舞,喝彩不断,热闹非凡。

  赶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每年“立秋”这一天,为了欢庆丰收,苗族人民都要身着盛装,穿金戴银,邀朋结友,兴高采烈地涌向“秋场”,参加或观看各种民族民间文体活动。所谓“秋场”,就是恰逢立秋日赶场的那个地方。传统的秋场有吉首的矮寨,花垣的麻粟场、吉卫、排料,凤凰的勾良山,泸溪的梁家潭、潭溪等地。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接踵,以挤为乐。四周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声袅袅,笑语盈盈,打秋千,唱山歌,上刀梯,吹牛角,无所不具,热闹非凡。

  礼仪讲究礼仪,是社会交往的一项美德,它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素养。苗族人民虽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乡,但思想纯朴,对于礼仪十分讲究。

  幼辈见长辈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还是初次见面,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若是幼辈正在行走,见了老人或长辈,必须马上立定;若是幼辈正在坐着,长辈来了,应该立即起立让座。眼睛要平视,双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识的长辈,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的称其为“得纳”(大姨父),女的称呼其为“得目”(姨母);若年龄再大者,称男长者为“阿打”(外公),女长者为“阿达”(外婆)。称呼完毕,幼辈才能坐下或告辞而去。

  长辈见幼辈凡是长辈见幼辈,一般都要行点头礼。相识的按固定称谓相呼;不相识的,如果是壮年,男的可称呼其为“得那”(大哥),女的可称呼其为“阿娅”(大姐)。如果对方是幼年儿童,无论男孩女孩,都可称呼其为“得苛”(小弟弟、小妹妹)。

  平辈见平辈凡是平辈相见,必须点头招呼。若是相识的,要用固定称谓相呼;如果不相识,男的可称其为“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称之为“阿娅”(大姐)。

  杂礼老人或长者与青年或幼辈一起走路时,青年人或幼辈必须让老人或长者走在前头。老幼同桌吃饭时,上坐老人,下坐壮年,两边座位一般人都可以坐。老幼同在地楼上的火炕边入座烤火叙谈时,靠近中柱的那一方,习惯让客人、长辈或老人坐,其他方位,随便就座。

  禁忌苗族禁忌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忌在家里和夜间打口哨苗族认为打口哨可招来凉风,引来孤魂野鬼,造成自身的不幸。

  忌踩三脚架火堂中常年都放有一三脚架,专用于作炊,任何人都不能用脚踩踏。因传说三脚架是三个护火的祖先变成的,踩了三脚架就是对祖先的不恭。

  忌坐“杭果”  苗族火炕右边(背向为北,面向为南,余类推)的中柱脚设有祖先神位,苗语称其为“杭果”。青年和妇女严禁坐在这一方烤火,孩童更不能在这里打打闹闹。

  忌震龙岩苗族堂屋中央都有一块石板,石板下有一小坑,坑内放有清水一碗,说是“龙”的栖身之处。如果震动了这块石板,据说“龙”就会受惊离去。主东家会遭灾遭难。

  父母健在,晚辈不能包裹白头帕。

  忌过小年由立春之日算起,逢到子日便是小年。如正月初四日恰恰逢到子日,那么从初三晚上半夜子时起就要起忌,到时,一家老小,你看我,我看你,静悄悄地不说一句话。这一天,全家都休息,关门闭户不上坡,不干农活,一直要到初四的夜晚子时后,才解忌。

  忌言清早起来后,到吃早饭以前这段时间,忌说龙、蛇、虎、豹和鬼。

  行船禁忌妹妹不能坐船头,亦不能从船头上下岸,以免踩着“鸡公头”(船头),带来灾难。船到洞庭,船工忌手搭“凉篷”眺望远方。怕得是得罪洞庭湖“六角庙”的三王爷,引起他发怒,兴风作浪,将船掀翻。行船忌讲翻、打、倒、扑、沉。

  屙屎忌听到阳雀叫。

  出门忌听到老鸦叫。

  在酒宴上忌打破碗盘。

  逢年过节,忌讳清早讲鬼,特别是正月初一。

  猪娘下崽,要挂竹筛隔邪,忌讳让“四眼人”(孕妇)看见。

  田姓人忌吃肉,手艺人(指巫师或走江湖者)不吃“五厌”(即、虎、豹、狼、兔、团鱼等有五爪的动物的肉)。

  篾匠忌打赤膊做工,意为尊重师傅鲁班的妹妹。

  3.宗教信仰

  苗族有着浓厚的原始宗教习俗,以“崇鬼尚巫”著称。《辰州府志·风俗》云:“辰州风尚……信巫重鬼。所在皆然。”《永绥厅志·风俗》(同治版)云:“综计苗乡应祭之鬼共七十余堂。”其中用客话(即汉语)咒祝的法事有接龙、渡关、架桥、断猖、吃斋、打百口、送药王、木包鬼、剥旗枪、赎拦门鬼、赎高坡鬼;用苗语咒祝的法事有吃猪、吃牛、祭雷鬼、解力鬼等。在众多的鬼神中,有天神地祗人鬼,有花妖木魅、物怪精变,有有名有姓的,也有无名无姓的,有形象鲜明的,也有形象模糊、远在高天幽冥的。至于它们之间的关系,即是大致“有序”的,而又是相当“无序”的,总数究竟有多少,谁也无法查清。

  从事苗族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神职人员叫“巴代”,其中用苗语咒祝的叫“巴代雄”(汉语俗称其为“苗老司”),用汉语咒祝的叫“巴代咱”(汉语俗称其为“客老司”)。他们是不脱产的苗族神职人员,分布于苗族的村村寨寨。他们所进行的法事,多是祖传。有的“巴代”,从少年时代起就开始跟着祖辈学打唸唱,法术精深超群。由于苗族原始宗教中蕴涵着大量的苗族古代文化精华,因此,“巴代”也就当之无愧地被公认为苗族古文化的传承人。

  在苗族“巴代”主持的多项法事中,最具民族特色、场面最为活跃且内涵最为丰富的祭祀仪式,当推椎牛、接龙、吃猪和还傩愿四种。

  椎牛苗语叫“浓业”,即“吃牛”之意。其祭祀的对象几乎包含了苗族自然宗教信仰的众多的鬼神。同时,也是为了祭祀本族的始祖蚩尤。古时椎牛多是“合寨之公祀”,数年间举行一次,名日“跳鼓脏”。至清中叶后,椎牛逐渐由合寨公祀转变为单家独户的私祀。椎牛私祀,一般为时三天,也有长达四到五天的。多在主东家的庭院中举行。第一天宰杀黄牛一头,行祭祀祖先礼,叫“敬家先”;次日迎接宾客;第三日方举行椎牛大典。当天将水牯一头系于门前坪中的一根花柱(俗称“将军柱”)上,在巫师的咒祝率领下,由舅方亲属持镖先椎,依次延及其他亲属。当晚举行“独乐”(即“跳鼓脏”),男女青年跳鼓喝彩,通宵达旦。后辈亲则登上火堂,跟巫师一道回忆讲述苗族“古老话”。第四天早晨,客人们在主人的欢送歌声中依依不舍地踏上各自的归程。

  接龙苗语叫“让戎”。传说龙赐福人间的本能有降雨、送子、免灾、除病等等,是苗族民间的保护神。苗民为求风调雨顺、添子添孙、除灾去病,便形成了“接龙”这一原始宗教信仰习俗。接龙一般安排在农历十月后举行。接龙前几晚,寨里男女老幼,云集主东家“道戎”(即“闹龙”),场中长辈说古道今,青年人练击鼓、吹唢呐、学唱歌,深夜方散。接龙期到,亲朋都来道贺。祭祀开始后,苗巫燃蜡烛,烧香纸,敲竹筒,喃喃作诵。祭毕,在巫师的带领下,由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组成的接龙队伍前往村郊的水井接龙。一路偃旗息鼓,庄严肃穆。至水井,主妇取清泉一壶,打伞领队而回。一路上火炮喧天,锣鼓齐鸣,队列中的妇女们全部擎着雨伞,欢歌载舞,犹如一条长龙朝着主东家蠕动。到家后,主妇将泉水倒入碗中,另加水酒、银粉、朱砂等物,置人中堂预先挖好的一小坑内,用石板将坑盖住,叫做“安龙”。当晚,男女唱歌跳舞,通宵达旦。

  吃猪苗语叫“浓巴”,传说是一祭祖法事。其祭仪与椎牛基本相同,只是以猪代牛作为祭品而已。此外,将缚在花柱上的猪用木棒击毙,而不用矛椎,故俗称为“打棒棒猪”。

  还傩愿苗语叫“冲奴”,是用汉语咒祝的一大法事。祭祀的对象为神话中繁衍人类的始祖傩公傩母。此祭一般为时3天。主要法事有布置傩坛、迎神、开洞、讨告、上熟等,穿插上演傩戏,娱神娱人,场面十分热闹。

  (三)白族

  境内白族,大多为20世纪80年代后所恢复认定,主要分布在桑植县。1984年,全州白族共9.1774万人,其中桑植县为9.0533万人。桑植县划出后,2005年末,全州有白族约1800人。

  据考证,桑植白族为宋末元初云南大理“寸僰军”的后裔,自称“民家人”。

  湘西白族通用汉语,但有不少语词与云南省大理白族相同。

  在习俗方面,白族喜欢穿白色,有“爱得俏,一身孝”之称。最隆重的节日一是冬至节,也叫祭祖节。每年冬至之日,男女老幼身着盛装,聚会祠堂,宰羊杀猪,敬祭本主;二是“赶会”。会期各族系不尽一致。届时,四面八方的白族群众都前来参加,举行有民族色彩的文艺演出及开展产品交易。

  在文艺活动方面,白族喜跳仗鼓舞。道具像杵,两头大,中间细,一般是三人一队,旋转起舞。传统节目有“野猪戏虾”、“兔子望月”、“魁星点斗”等。白族还喜爱“打花灯”和山歌

  (四)回族

  2005年末,州境有回族8424人,主要集中在龙山县4010人、凤凰县2010人、永顺县1409人、吉首市751人。

  回族的迁入,始于清“改土归流”之后。一部分因从事经商活动而自常德一带沿沅水、酉水而上,迁入州内定居;一部分则是随军进入,尔后在境内定居的。

  境内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其习俗在许多方面与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密切相关,具有十分明显的民族特征。语言使用汉语。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在民族节日、礼拜、宗教活动等场合,男子多戴白帽,妇女戴黑色盖头巾。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忌食自死动物,不食妄杀之物,禁食猪肉。举行婚礼时,要请阿訇念“尼卡哈”,表示证婚。婴儿出生后,要请阿訇给孩子取个“经名”。丧事活动从速从简。

  新中国成立后,为照顾回民的饮食习惯,湘西自治州一直执行对回族群众的肉食补贴政策。

  (五)瑶族

  据考证,瑶族先民迁入州境的时间应与苗族先民相同,最早定居地是今泸溪县境。在历史长河中,他们又辗转迁徙他乡。而今,境内瑶族主要分布在保靖县昂洞、龙溪、迁陵等地,有1501人,系明清时期迁入;其次是吉首市和永顺县。2005年末,全州有瑶族2349人。瑶族有着盘瓠崇拜的习俗,在泸溪县留下了大量的盘瓠崇拜的神话传说和古迹遗址,仅地名如辛女岩、辛女溪、辛女桥、打冲等就达20余处,还有高墙大院的辛女庙,以及众多相关的古诗文。

  (六)侗族

  侗族,是较早迁入境内的民族之一,具体迁入时间目前尚无考证。2005年末,全州有侗族约2000人,主要分布在花垣、吉首、龙山、凤凰。

  其他民族成分,因迁入时间较短、人口较少,故不一一记述。

  在改革开放的岁月里,各民族交往日益频繁,湘西自治州各族人民迅速学习先进文化,不断改革自身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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