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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并非题外的话。
(一)城市规划和定位一旦确定下来……
先讲两个事例。其一,意大利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被称之为“欧洲最漂亮的客厅”,它从公元10世纪开始建造,至16世纪才基本建成,时间跨度长达几个世纪,建造者们一代接一代,终至于创造出了和谐统一的艺术高峰。其二,1956年,向全世界招标选出的悉尼歌剧院方案,正式开始建设,在前后三届工党政府的支持下,十年后终于完工,被人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悉尼也因此由一个二流城市一跃进入一流城市的行列。
笔者企望借此表达这样一个意思:一旦把城市规划和定位确定下来了,关键在一以贯之的实施和执行;否则再好的规划和定位,也是一纸空文,或束之高阁,或走样,其后果可想而知。
(二)单靠规划部门恐难以做好城市规划。
根据刘加利先生所提出的综合设计原则,景观元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实现理想景观生态设计的多学科性。以往,我们的城市规划一般是由建筑及城市规划部门完成;现在,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架筑一个协调、多样、具有鲜明特色的物质环境空间,必须要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研究城市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及社会各部门的广泛参与和合作。即以对本土文化的涉猎为例,规划专家们未必有专门研究本土文化的民俗民族专家们了解得透彻。
那么,负责编制我市城市规划的清华大学规划设计院,在着手修订之际,是否可以考虑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参与呢?
(三)城市规划务必唤起公众参与。
在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演变史上,有四个里程碑式的宣言或宪章,它们是:《雅典宪章》(1933年)、《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华沙宣言》(1981年)、《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1992年)。其中,《马丘比丘宪章》和《华沙宣言》突出强调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并提出“市民参与城市发展过程,应当认作是一项基本权利”,要求在规划的过程中要让广大的城市市民,尤其是受到规划的内容所影响的市民参与规划的编制和讨论,规划部门要听取各种意见和尽可能将它们反映在规划决策之中。通过广大市民的参与,可以充分反映各方面的需求和权利,并唤起公众对规划实施具有的责任感。现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已成为许多国家城市规划立法和制度的重要内容。
因此,我们的城市规划编制,是否该补上这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