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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昌烟馆建于清嘉庆二年(1797),是一栋一进两层的窨子屋,双重大门,地势较高。(上码头,走进烟馆)这家烟馆是洪江的一家高档烟馆,设备考究、服务周到,专供豪商巨富消费。烟馆布置得十分富丽堂皇,烟榻是雕花的大床,还有红木大床的,有桌子椅子,供烟客坐着聊天,并备有点心、茶果(有些烟果则免费提供)。洪江人用这样一句歌谣形容福兴昌烟馆,“一进二三堂,床铺四五张,烟灯六七盏,八九十杆枪。”这里的烟具更是考究,烟灯烟扦和一切小零件都是用上等白铜制成,少数还有银制的;烟枪更是精制而名贵,甚至有象牙制成的。但在洪江值得炫耀的只有三杆半烟枪,都是上等翡翠、玛瑙、钻石、金银、象牙等珍贵材料制成的。
为了招徕生意,这家烟馆老板在这墙上和太平缸上设计了一条行业广告语。我们抬头可以看到烟馆的院墙上书有一个“福”字,天井下的太平缸上刻有罂粟和“寿”字,加上门外高高的码头,喻意为“福寿膏”。
洪江因是鸦片的集散地,烟馆林立,一度发展到200多家,吸食鸦片的人成千上万。1952年,人民政府开展禁烟禁毒运动,遗祸百年的鸦片才在洪江绝迹。
清王朝大开烟禁,实行“寓禁于征”的政策以后,川、滇、黔三省在洪江古商城公开合法经营烟土(鸦片)生意的有二、三十家。在烟土泛滥的情况下,吸食鸦片成为有些人的嗜好,也有些人把它作为交际应酬的手段。为了满足这些消费者的需要,出现了一个为烟民提供场地和服务的烟馆。
当时开设烟馆,只要向官府或市政当局交纳了“烟灯捐”和“烟膏捐”,就可以发给执照,正式营业,最多时曾发展到50多家。这些烟馆大多数是小本经营,规模不大,分布在松林码头、大码头、宋家码头一带比较多。烟馆的房屋狭小,设备简陋,主要设施有床褥、烟枪、烟斗、烟灯、烟盘和茶壶等。有的烟馆门口挂红灯笼作为招牌,有的在灯笼上海写着“小洞天”三个字“意即是神仙过日子的好地方),以招揽烟客。
吸食的鸦片,由老板从烟商那里买来生膏(生膏有剧毒),必须熬制。熬制烟膏时很讲究,必须用铜锅,要掌握好火候,呈深浓度流体时,冷却后装入容器即可供人吸用。吸用者需要多少,由老板给你送来,如要人“打炮子”(做成一颗颗烟丸子),有人帮你打,但必须付给一定的小费。这些烟馆里的吸食者以行商、市民和游手好闲者居多。有钱的商人、有身份一点的市民为了贪图舒适享受,愿意多花点钱,到条件比较好一些的大烟馆去。有些大商号、公馆专门备有一间布置豪华的房间,内设烟塌,专供来往经营的贵宾作应酬招待时享用。有些富商大贾为了抬高自己身价,讲排场,摆阔气,在自家也设有烟塌。据说洪江巨商刘永泰,他有一根烟枪,雕龙画凤,还镶嵌有金银珠宝,十分精美,价值在三千银元以上。
清王朝和民国时军阀纵容烟毒泛滥成灾,对国家和民众造成严重危害,制造了不少的人间悲剧。洪江因是鸦片的集散地,烟馆林立,一度发展到200多家,吸食鸦片的人成千上万。1952年,人民政府开展禁烟禁毒运动,遗祸百年的鸦片才在洪江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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